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近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,兰州易家万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(下称“易家万通支付”)因未按规定落实备付金管理制度,被警告,并罚款53.23万元。
因对易家万通支付“未按规定落实备付金管理制度”违法行为负有责任,时任易家万通支付合规风控部门经理马某德被警告,并罚款5.97万元。
记者了解到,支付机构备付金违规处罚主要涉及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以及相关的支付机构备付金管理办法。根据这些法律法规,对于支付机构未按规定存放、使用或者划转客户备付金,挪用、借用、占用备付金,以及商业银行、清算机构违规从事备付金业务等行为,将受到严肃惩处。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》第四十六条,对于违规行为,央行将给予警告,并没收违法所得。违法所得50万元以上的,处违法所得1倍至5倍的罚款;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0万元的,处50万元至200万元的罚款。对负有直接责任的董事、高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央行将给予警告,并处5万元至50万元的罚款。如果违规行为构成犯罪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据悉,易家万通支付成立于2008年,注册资本为1亿元,于2012年6月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《支付业务许可证》,获准在甘肃省开展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。2024年支付业务类型调整后,支付业务类型集体调整为“储值账户运营Ⅱ类”。
来源:国际金融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