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宋书•乐志》摘引西晋傅玄《琵琶赋》曰:“汉遣乌孙公主嫁昆 弥,念其行道思慕,故使工人裁筝、筑,为马上之乐,欲从方俗语,故曰琵琶,取其易传于外国也。”原来是为了公主远嫁边疆而特为其仿效筝筑乐器制作而来,目的是以适应公主骑在远行的马背上怀抱而弹,以排解其长途跋涉的乏闷。
但是,唐代《初学记》援引三国人杜挚的观点认为,琵琶兴于“赢秦之末,盖苦长城之役,百姓弦鼗之。”是说公元前210年,秦修万里长城时,已有琵琶。《辞海》 也说,秦时已有长柄皮面圆形音箱的琵琶,名曰“弦鼗”。秦汉以来不断改进,发展为阮咸、秦琴、三弦、月琴等多种形制,其共同特点为圆形直颈,宋代以前统称琵琶。
南北朝时又有曲项琵琶传入,类似“乌特”。隋唐年间盛极一时,有龟兹琵琶、五弦、 忽雷等多种形制,其共同特点为半梨形曲项(颈),当时亦统称为胡琴。唐宋以来,在 两种琵琶基础上不断改进,逐渐形成现今形制:音箱呈半梨形,以桐木板蒙面,琴颈 向后弯曲、颈与面板上设“相”、“品”,张四弦,按四、五度关系定弦。
演奏方法改原横抱为竖抱,改原用拨子弹奏为手指弹奏,技法日趋丰富,成为独奏、伴奏和合奏的 重要民族乐器。四相十三品,后经改革,增至六相二十三品,能奏所有半音。